《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亮相

昨天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亮相,这是继民法典之后中国第二部用“法典”命名的法律。央视网报道了这件事,那天刚好是3月12日,人大四次会议把它给表决通过了。母光栋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的处长,也是负责编这部法的一员。他给记者解释了很多新规定。比如说,对于那些恶意破坏环境、不改还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多次违法被抓的人,要从重处罚。如果还一直不认错的话,可能还会在原来的处罚基础上再加一档。不过,如果有人主动认错赔钱,把坏的环境修好了,那执法机关就可以考虑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次法律责任编里还加了不少新的处罚条款,让规定更具约束力。比如说在处理工业废水的时候,如果有人往水里稀释有毒物质,现在要被罚10万到100万之间;土壤中要是用了重金属超标的东西以前没明确责任,现在得罚10万到50万;要是情节严重了还要多罚50万到100万。对于那些已经有法律规定的严重行为,这次罚款力度不仅没降低,有些甚至还被提高了。 母光栋举了个监测机构造假的例子。如果这种行为情节严重了,现在规定要罚50万到200万之间,还要禁止他们再干这行或者直接关门停业。对他们的负责人也要罚款或者限制从业。对于放射性污染防治领域这块旧的规定处罚数额偏低的问题,这次也做了整体性提升。以前排放禁止的放射性废气废液顶多罚20万,现在改成了20万到200万之间。 这部法还注意到了不同违法情形和主体的区别对待。比如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这种环节多、主体杂的情况就被区分开来处理。收集储存这些东西危害大就重罚;而那些其他生产者经营者造成的危害小一些就轻罚。这样才能保证执法精准合理。 最后这部法典还新增了光污染治理的条款。对于像广告屏、广告牌这些设施产生的光污染影响别人生活和出行的情况,有关部门会责令改正;如果还不改就要罚5000元到5万元之间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