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建议稿2):启东法院调解促履行化解民间借贷纠纷:首期还款到位,彰显“小案不小办”

一起看似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启东法院开发区法庭的精心调解下,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案件当事人魏某与杨某原系多年好友,因一笔逾期未还的借款对簿公堂,不仅面临财产损失风险,更陷入情感危机。承办法官金鑫受理案件后,没有简单采取裁判方式结案,而是通过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为这对昔日好友重建沟通桥梁。 案件症结在于借贷双方信任基础的崩塌。调查显示,被告杨某确因经营困难导致偿债能力受限,而原告魏某则因长期催讨无果产生强烈抵触情绪。这种"经济纠纷叠加情感危机"的复合型矛盾,在基层民事案件中颇具典型性。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法院系统调解结案率达42.6%,其中民间借贷纠纷占比超过三成,凸显调解机制在化解此类矛盾中的特殊价值。 金鑫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策略,分头向当事人释法明理:一上向债务人阐明《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关于借款合同履行的强制性规定,提示失信行为可能引发的征信风险;另一方面引导债权人理解《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关于调解自愿原则的立法本意。这种既讲法理又通人情的调解艺术,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分期还款方案。 该案的成功调解具有多重示范意义。从司法实践看,反映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法庭的创新运用;从社会治理角度,展现了司法机关参与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的积极作为。启东法院2023年民事案件调撤率同比提升5.2个百分点,其中开发区法庭通过设立"午间调解室""周末调解岗"等便民措施,使纠纷化解平均周期缩短至7个工作日。 值得关注的是,本案中当事人主动赠送锦旗的现象,折射出人民群众对司法温度的认可。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印发的《关于深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指导意见》强调,要推动调解工作从"结案了事"向"事了人和"转变。启东法院的实践表明,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过程,能够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一面锦旗寄托着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处理民间借贷等基层纠纷,既要依法明确责任,更要通过务实举措促进问题解决、修复社会关系。让矛盾止于调解、权益得到保障、诚信得以重建,这正是基层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