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纪委监委:把钱伸向了村集体资金

四川省高县纪委监委在进行基层巡察的时候,发现了丛木村在资金管理上的一些大问题。问题牵扯到了丛木村原党支部书记严某,他把村集体的钱挪为己用。他自己也承认了错误,他说,把钱伸向了村集体资金,实在是辜负了组织和群众的信任。经过调查,高县纪委监委发现严某从2021年10月到2025年3月期间,共挪用了49万余元。这些款项都是打着卫生清运费、土地整理务工工资等名义,“边还边借”方式挪用了16次。 面对这次事件,高县纪委监委采取了严格措施。他们把查处案件作为手段,推动治理才是根本目标。经过梳理案件台账和日常监督中发现了一些漏洞和风险,不仅损害了群众利益,也败坏了干部形象。 为此,高县纪委监委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他们给每个部门都压实了责任,督促制定相关方案,并联合各部门开展清查工作。截至目前,已经收到81件问题线索,立案39件。给予党纪处分38人、组织处理25人,追回了集体资金460余万元,还给群众返还了2.33万元财物。 除了严查案件外,高县纪委监委也注重源头治理和加强民主管理。他们制定了相关操作指南,要求公开决策过程、过程监督和结果公示。同时推动传统监督与数字监管相结合,建立三维联动监督体系。通过智慧监管平台对集体“三资”进行全面管理,并设置了自动预警内容来防止资金流动异常。 通过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丛木村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严某被开除党籍并责令辞去职务。为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资”领域问题被纳入专项整治工作中去加强监管。通过这次行动也让我们看到高县纪委监委在保护群众利益、维护干部形象方面的决心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