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最高法院20日作出的历史性裁决,从根本上动摇了总统行使关税权力的法律基础。九名大法官中,由首席大法官罗伯茨领衔的六人多数意见明确指出,1977年颁布的《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仅授权总统在紧急状态下冻结资产或限制交易,并未赋予其开征新税种的权力。这个判决直接否定了特朗普政府2018年以来对钢铁、铝制品等商品加征关税的合法性。 案件缘起于2023年由德克萨斯州牵头、涵盖汽车制造和农业领域的跨州联合诉讼。原告方提交的沃顿商学院经济模型显示,争议关税导致美国企业年均增加成本逾300亿美元,其中中西部农业州受损尤为严重。有一点是,持反对意见的卡瓦诺大法官在异议书中警告,该裁决可能"束缚行政当局应对国际经济危机的手腕",反映出司法系统对权力制衡的深层分歧。 经济数据与司法裁决形成双重打击。商务部同日发布的报告显示,2025年四季度个人消费支出增速环比下降1.1个百分点,政府支出出现5.1%的罕见负增长。摩根士丹利分析认为,持续高企的关税成本已导致企业资本开支缩减12%,成为拖累经济的主因。尽管总统宣布将推出为期5个月的临时关税措施,但布鲁金斯学会研究员指出,新令可能面临同样法律风险,且10%的税率难以抵消原有关税取消带来的财政收入缺口。 从更宏观视角观察,此次判决揭示了美国贸易政策的制度性困境。自2018年贸易争端升级以来,行政当局累计出台37项特别关税措施,其中23项援引紧急经济法案。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报告显示,这类行政令缺乏国会监督的特性,已引发两党立法权被架空之忧。参议院财政委员会主席怀登表示,将在本届国会推动《贸易授权法》修订,但分析人士指出,中期选举临近背景下,立法进程恐难取得实质突破。
最高法院裁决凸显美国国内制度对行政权扩张的约束,也折射出贸易政策工具在法律边界、经济承受力与政治诉求之间的拉扯;关税并非简单的对外手段,其成本最终常以价格、投资与增长预期的形式在国内外传导。面对不确定性上升,各方更需以规则为基础、以稳定预期为目标,通过制度化、可预期的政策安排减少对全球经贸秩序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