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最近把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问题查了个底朝天,按《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一类规定,一下子就把73个党组织(单位)和142名责任人给严肃处理了。这次追究责任的范围非常广,直接表明了我们在保护生态环境上的决心,对那些不负责的人是绝对不姑息的。别的省份也都在紧跟着公布了类似的处理情况。 这些举动都说明,中央的环保督察像一把锋利的剑,一直在逼着各地把环保责任落实到位。不过,大家也要明白一个道理,好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问题,平时在基层或者当地一直拖着解决不了,非得等上面来督察、压力传到下面了,问题才能真正动起来。这种靠督察来推动整改的模式,虽然短时间内能看到效果,但也暴露了不少地方在平时监管、预防和建制度上的短板。 因为生态环境治理是个长期活儿、复杂活儿,如果老是依赖这种周期性的“风暴”来干活儿,很容易陷入“督察来了赶紧抓一抓,督察走了又松劲”的怪圈。这对解决根本问题、改善环境质量是没什么好处的。咱们得好好找找原因:有的地方发展观还没摆正;当经济增长和环保出现短期冲突时,有些人心里还有侥幸想法或者“只顾发展不顾保护”的老毛病;还有些地方的监管体系和能力跟不上趟。 所以啊,要想让环境治理体系更现代化、能力更强劲,就得把“事前严防、事中严管、事后严惩”这根链条给建全了。一方面,“督察问责”这道硬手段得一直用下去,坚决不搞“一推了之”,尤其是对那种应付差事、造假的人要狠狠罚;另一方面呢,更重要的是把工作重心往前挪一挪,把平时的基础给打实了。 具体该咋干?第一得压实地方党委政府的责任,让“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地生根,把环境改善情况直接放到领导干部考核里去;第二要提升监管的科技含量,多花点钱把监测网络弄全乎了;第三得把社会共治的路子走通,多给老百姓提供参与监督的渠道;第四要在源头上下功夫搞产业结构调整。 中央的督察和问责肯定是为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出的实招,意义特别重大。但咱们也得明白,守护绿水青山是个持久战,不能光指望靠这几场“问责风暴”来解决问题。真正的答卷写在每天的日常监管里;防线能不能守住,看的是平时能不能把风险隐患给化解掉。 只有把督察的压力变成建制度的动力,让治理模式从“被动应付”变成“主动作为”,才能真正筑牢生态的铜墙铁壁,为高质量发展打下绿色的根基,好让老百姓能一直过上好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