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对漳州交发集团出具监管函:信息披露与财务核算问题集中暴露,两任时任董事长被书面警示

近日,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交发集团”)因多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根据深交所2月27日披露的监管函,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存虚假记载,触碰信息披露真实性底线;2023年重大资产转让事项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此外,2023年至2024年部分财务科目核算不规范,导致财务数据失真。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对应的规定。 分析认为,此次问题反映出漳州交发集团在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管理上的薄弱环节。一上,财务核算执行不到位,导致关键数据出现偏差;另一方面,重大事项迟报,显示出管理层对合规要求重视不足。两任董事长作为主要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被认定为主要责任人。 此次监管措施不仅损害公司市场信誉,也可能影响其后续融资能力。债券市场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要求严格,一旦信用受损,投资者信心容易下降。近年来,监管部门持续加强对债券发行人信披质量的监督,此次处理也表明了交易所对市场秩序的监管力度。 针对上述问题,深交所要求漳州交发集团及相关责任人加强法规学习,提升合规意识。业内人士指出,公司应更完善内部控制,确保财务核算与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并强化对管理层的责任约束,减少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的风险。随着监管持续趋严,债券市场的透明度与稳定性有望增强。

债券市场的核心是信用,信用的基础在信息。对发行人来说——规范披露不是“应付检查”——而是稳健经营和持续融资能力的一部分;对监管与市场而言,提高披露透明度和数据质量,有助于更有效的风险定价与约束机制形成。以此次监管提示为鉴,补齐内控短板、压实治理责任、提升披露质量,才能更好保护投资者权益,推动债券市场在规范中稳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