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连续发布两期公告,涉及138名交通违法当事人。1月15日的公告显示,这些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执法部门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通过公告方式送达处罚决定书。1月14日的公告则针对逾期未处理的驾驶人进行处罚前告知,公开拟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的权利救济途径。
交通法治建设如同城市发展的"红绿灯",既需要刚性约束保障秩序,也要有人性化的温度。昆明交警此次执法实践表明,唯有将程序正义贯穿始终,才能在维护法律权威与保障公民权利之间找到平衡。当每一个执法环节都经得起法律检验,交通安全文明之花必将绽放得更加绚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