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外孙”和“外孙”的名字都错了,不能代表张先生的真实意思

2022年5月,张先生在上海奉贤区离开了人世,家里的遗产继承也引发了不小的风波。张先生生前没结婚也没孩子,父母早就走了,只剩下两个姐姐。大姐的儿子李炯在收拾遗物时,翻出了一份张先生的亲笔遗嘱。遗嘱上说,家里在奉贤区的房子、银行存单和股票都归“大外孙李烔”。 这份遗嘱让亲戚们吵翻了天。李炯觉得,虽然遗嘱把他写成“外孙”,还把名字写错了一个字(把“炯”写成“烔”),但结合家里的关系来看,肯定就是指他自己。二姐那边则不同意,说遗嘱随便放着、落款日期也乱写,身份和名字都错了,不能代表张先生的真实意思。 奉贤区人民法院接手后仔细查了一下。发现张先生的二姐跟他生前关系不好,两人还打过官司,根本不熟悉家里的叫法。倒是在上海话里,“外甥”和“外孙”发音挺像,很容易因为念错写错。更重要的是,法院查遍了社会关系网,没找到叫“烔”的亲戚。 法院最后判决说,看遗嘱能不能算数主要看能不能体现老人的本意。哪怕写错了字或者叫错了名,只要意思能看懂就行。这次这个案子里,虽然字面上有瑕疵,但结合张先生平时说话的习惯和他的认知能力看,“大外孙李烔”只能是李炯。而且遗嘱上写的时间也能跟存折、股票的时间对上号。 所以奉贤区人民法院认定这份遗嘱有效。判决说它符合法律要求的自书遗嘱要件(亲笔写、签名、写年月日),不存在无效的情况。最后判把遗产都给了李炯。 这个案子告诉大家:法律会尊重人的真实意愿。如果只是因为文化低或者习惯不好写错了些不关键的东西(比如字或者称呼),法律不会随便否定这份遗嘱。当然了立遗嘱还是件大事,大家最好按《民法典》的规定来办,写得清清楚楚、要素齐全、存好地方。有条件的话还可以找律师或者公证一下,这样以后就不会有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