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法院以"如我在诉"理念化解劳务纠纷 20万元赔偿协议促社会和谐

问题—— 本案源于林木吊运作业中的一起安全事故。2024年5月,承揽杉木吊运作业的一方组织作业时发生意外,作业人员韦某毕在处理被卡杉木过程中受伤,经伤残鉴定为一处七级、一处十级。围绕事故责任比例、赔偿范围及支付能力等问题,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提起上诉。二审审理期间,2025年12月韦某毕不幸去世,家属情绪波动较大,纠纷也由“赔偿争议”迅速转为“情绪对立”,案件处理难度明显增加。 原因—— 一是劳务用工关系相对松散,作业场景风险较高。林木吊运等户外作业环节多、危险源复杂,一旦安全规范落实不到位,事故易发,责任认定也更易产生分歧。二是法律认知与心理预期存在差距。对“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中各方过错、风险承担与补偿责任的理解不一,容易导致对赔偿金额和比例的预期拉开。三是突发变故加剧矛盾。受害人去世带来的悲痛与现实压力叠加,家属更希望尽快得到处理结果与补偿;而责任方家庭同样面临经济困难与照护压力,双方在情绪与支付能力上都承压,矛盾容易陷入僵局。 影响—— 从个案看,矛盾久拖不决会推高诉讼成本、增加执行难度,也可能激化对立情绪,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从治理层面看,涉工伤、涉人身损害纠纷若处置不及时、不到位,容易出现“程序走完、矛盾未解”的风险,影响基层治理和安全生产秩序。对当事人而言,诉讼周期拉长意味着时间、精力和费用持续投入,也可能错过纾困与抚慰的合适时机。 对策—— 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阶段把“实质性化解纠纷”作为重点,围绕关键问题推进工作:其一,依法完善诉讼程序。受害人去世后,法院依法追加其六名法定继承人参加诉讼,明确权利主体,为裁判或调解结果的可执行性奠定基础。其二,尊重习俗,先稳情绪。在充分尊重当地民族习俗的前提下,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沟通,先行协调安葬等紧迫事项,推动责任方先行垫付部分丧葬费用,为后续协商创造条件。其三,释法明理,兼顾情理。法官向家属说明责任划分依据及继续诉讼可能面临的不确定性,引导依法理性表达;同时督促责任方正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对方家庭现实困难,推动其在能力范围内提出可执行方案。其四,注重方法,分步推进。通过多轮“背对背”沟通与多次“面对面”协商,将争执焦点从“谁对谁错”逐步引导到“怎么解决、怎么履行”,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分三期支付20万元赔偿款的调解协议,实现纠纷实质化解、情绪有效缓释。 前景—— 该案的妥善化解表明,处理涉人身损害、叠加家庭重大变故的纠纷,既要依法把握边界,也要以更细致的沟通机制提升解纷效果。下一步,从源头预防看,应推动高风险作业领域加强安全培训与风险告知,完善劳务用工管理和保险保障,减少事故发生与赔付争议。从纠纷化解看,可更健全诉前、诉中多元解纷衔接机制,起到调解在降成本、促履行、修复关系中作用。同时,在执行层面加强履行保障与分期支付的监督落实,提高协议兑现率,让当事人尽快“见到结果、拿到赔偿”。

"如我在诉"强调换位思考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方法;本案的成功调解说明,法官把当事人的处境放在心上,认真倾听、耐心沟通、细致疏导,即便矛盾尖锐,也有可能找到可行的解决路径。这不仅推动了个案的妥善处理,也说明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价值取向。今后,这种以理释法、以情促和的做法仍需在实践中完善,让更多群众在司法实践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