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134名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上岗 构建社会共治新机制

校园食品安全事关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进一步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辽宁省朝阳市探索建立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制度,通过聘任制的方式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监督,打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治理模式。

本次聘任工作由朝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导,与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推进。

新一届134名市直学校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的正式上岗,标志着该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进入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这些监督员来自社会共治代表、家长委员会、校学生会等多个层面,具有广泛的社会代表性和参与度。

朝阳市建立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制度,主要基于以下考量:其一,校园食品安全涉及面广,需要形成多元化的监督机制;其二,家长和学生作为直接利益相关者,具有参与监督的内生动力;其三,社会共治能够形成监督合力,提高食品安全防控的有效性。

通过制度化安排,将社会监督纳入校园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既能弥补行政监管的不足,也能增强制度的透明度和公众信任度。

工作会议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对监督员进行了专业指导培训,明确了监督职责和工作要求。

与此同时,市食安办、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五个部门分别就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工作进行了部署,形成了纵向协调、横向配合的工作机制。

这种多部门联动的方式,有利于统筹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形成监管合力。

从实践层面看,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制度的推行具有多重意义。

一是强化了社会监督职能,使广大家长和学生成为校园食品安全的参与者和守护者;二是完善了校园食品安全的制度体系,将社会共治纳入制度框架;三是提升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增进公众信任;四是为其他地区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模式。

下一步,朝阳市应进一步健全监督员的工作机制,建立定期培训制度,明确举报反馈渠道,确保监督员的建议和反映能够得到及时处理。

同时,要加强对监督工作的考核评估,总结经验做法,不断完善制度设计,推动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向更高质量发展。

守护校园“舌尖上的安全”,既需要监管部门依法履责,也离不开学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更需要社会力量以制度化方式参与其中。

朝阳市通过聘任监督员、强化培训指导并推动多部门联动,释放出以共治促善治的治理信号。

唯有把监督做在日常、把整改落到实处、把透明贯穿全过程,才能让每一餐更安心,让每一份信任更稳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