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帮侬忙这次关注到了一件令人头疼的事,2月13日新民晚报第七版登了篇报道,说是有人因为要回1.5万元意向金跟菁瑞地产吵翻了天。吴女士在宝山区顾村公园那边看房子,本来对A房源挺有兴趣,就直接给了5万块意向金给菁瑞地产的人。结果后来她改变主意看中了B房源,找了别的中介把手续办完了。这下麻烦来了,吴女士想把那5万退回来,菁瑞地产死活不答应,说只能退3.5万,剩下的1.5万得当成带看服务费扣下。 他们给出的理由是吴女士跳单了。吴女士觉得这纯属无稽之谈,B房源多家中介都在挂,又不是菁瑞独家代理。而且当初是她自己先把信息给了业务员才去看房的。更何况从头到尾她都没签过跟B房源相关的居间合同,“跳单”一说根本站不住脚。 幸好经过多方协调,菁瑞地产最后还是把那5万元意向金全额退给了吴女士。这里面有几个重要的教训大家一定要记牢:第一,意向金和定金不是一回事,房子没成交这笔钱就该全退;第二,中介费得看有没有促成买卖成功;第三,要是没说好带看要收钱,中介不能事后单方面乱扣;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大家付意向金之前得跟中介把退款条件和流程讲清楚、写下来并保留好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