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章程“有名无实”、难以落地的现象仍然存 在依法治校持续推进的背景下,学校章程理应承担起统领各类规章制度的基础功能,是学校运行中权责边界、治理程序、师生权益的重要依据。然而在一些地方的实践中,章程被当作“材料”而非“规则”,存在可读性不强、可操作性不足、条款间相互牵扯等问题。具体表现为:章节安排像“拼接”,办学标识、理念表述与治理条款分散交错;权利义务、机构职责与工作程序混在一处,导致同一事项多处出现甚至相互矛盾;条文中口语化、宣传化表述偏多,责任主体不清晰;概念引用追逐热点、缺少界定,缩略语前后不一致,容易引发理解偏差。上述问题削弱了章程的规范力,也增加了执行中的争议空间。 原因——制度意识不足与文本规范能力短板交织 业内人士分析,章程质量参差背后,既有认识层面的偏差,也有能力层面的欠缺。一是“章程即宣传稿”的惯性思维仍未完全扭转,有的学校更重“写得好看”,轻“写得能用”,把办学理念、口号式表述放在突出位置,却忽视权责安排与程序设计的严谨性。二是对章程准法律属性把握不足。章程既要体现教育规律,也要符合上位法与行政规范要求,条文表述需要具备明确主体、清晰边界和可执行程序,但一些文本在法律用语、名词界定、条款衔接上缺少专业把关。三是治理结构设计与内控体系建设同步不足。学校内部机构设置、教职工参与机制、家校协同渠道等内容若未形成成熟制度,就容易章程中出现重复、空泛或“兜底条款”前置等安排,造成逻辑失序。四是公开公示与社会监督压力加大,文本一旦缺乏严密性,就可能在争议事件中成为“责任悬空”的薄弱环节。 影响——章程不规范将直接影响学校治理效能与权利保障 章程的核心价值在于提供确定性。章程一旦结构不清、概念含混,就会带来三上影响:其一,学校内部治理成本上升。机构职能交叉、程序不明会导致执行中的“多头管理”与推诿扯皮,降低决策效率。其二,师生权益保障缺乏可依凭的制度依据。权利义务边界不清、责任主体缺失,容易奖惩、评优、学籍管理、经费使用等事项上引发争议,影响校园稳定。其三,社会信任与依法办学形象受损。章程属于面向公众的制度承诺,若条款经不起推敲,家长和社会难以在其中找到明确依据,监督也难以精准落点,最终削弱制度公信力。 对策——以“结构、语言、概念、缩略语”四个关键点提升章程质量 针对章程“立得住、用得上、行得远”目标,治理实践中可从四个上系统提升文本规范化水平。 第一,先理顺结构,再完善表达。章程应遵循从总则到分则、从理念到治理、从权责到程序的基本逻辑,将校徽校训等文化要素与治理条款分层安置,避免碎片化“撒点”。条款设置坚持“一条规定解决一个问题”,层级上做到条、款、项清晰衔接;对兜底性表述应放在相应章节的末端,避免抢占核心制度条款的序位;对内设机构职责要避免与上级制度机械重复,更不能与治理条款相互“撞车”,确保总分结构定位准确、条文之间不打架。 第二,坚持法言法语,确保责任闭合。章程文本应使用规范、可核查的表述方式,明确行为主体、适用范围与程序条件,避免“主语缺失”“责任不明”的句式造成执行争议。同时,应注意单位名称与职权表述的规范边界,涉及行政管理要求的,应以法定主体或规范称谓呈现,避免将内部处室直接写成对外行使职能的主体,确保制度表达与法定权限相一致。 第三,严格概念准入,守住确定性底线。章程应以稳定、通行、可操作的概念为主,对尚有争议或仅具阶段性热度的理论表述谨慎采用,避免出现“概念堆砌”与“空中楼阁”。确需引用专业概念的,应给出清晰界定或注释说明,并与学校制度能力相匹配,让概念能够落实为制度安排与操作流程。 第四,规范缩略语使用,减少解释成本。学校治理中常见会议、组织名称若缩略语混用,容易造成理解偏差。能用全称的尽量用全称;确需简称的,首次出现应标注全称,并在文本中保持前后一致,必要时在对应的章节设置统一释义,避免“二次翻译”增加师生和家长的阅读成本。 前景——从“写章程”到“用章程”,以制度化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随着教育治理体系完善,学校章程的作用将从“行政要求”深入转向“治理底盘”。可以预期,未来章程建设将更强调三项导向:一是公开透明导向,章程文本在社会监督中不断提升规范性;二是可执行导向,以程序设计、权责清单和争议处理机制增强制度落地;三是协同共治导向,通过教职工参与、家校沟通与社会协同机制的制度化,形成更稳定的治理结构。章程越清晰,学校的运行越可预期,教育质量提升也越有制度支撑。
章程之“立”,在于规范;章程之“用”,在于执行。把每一条款写准、写实、写到位,本质上是在为学校治理筑牢法治根基。只有让制度文本真正回应办学实际、回应师生关切、回应社会期待,学校章程才能从纸面走进日常,成为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长效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