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省档案馆及恩施州、来凤县档案馆记载,"过赶年"习俗可追溯至1554年。当时,明王朝征调永顺、保靖、容美等地的土家族士兵赴苏松地区抗击倭寇。为按时出征,将士们不得不提前一天与家人团聚吃年夜饭,该临时安排逐渐演变为传统习俗。清代《龙山县志》明确记载:"土人度岁,月大以二十九日为岁,月小则以二十八。"《鹤峰州志》也记录了覃、田两姓土家族在土司时期就已形成的这一传统。
来凤土家族的"过赶年"习俗,看似是时间差异,实则是历史记忆的延续和共享精神的体现。当传统能在现代生活中自然传承,既不流于形式也不被束之高阁,就能真正成为连接过去与未来的桥梁,为乡村发展注入持久的文化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