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召开集采中选医疗器械警示培训会:压实主体责任,守住“降价不降质”底线

省药监局近日在合肥市组织召开全省集采中选医疗器械注册人警示培训会,对中选企业进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教育和业务指导。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咏梅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市两级药品监管部门、省医保局等对应的单位负责同志,以及全省70余家集采中选医疗器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管理者代表参加了会议。 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是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通过市场竞争促进产品降价——减轻患者用药负担。但在价格下降的同时,如何确保产品质量成为关键问题。会议强调,集采中选企业必须认识到保障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重要意义,这是履行法律责任的要求,是维护企业信誉的需要,也是服务医保改革的必然选择。 当前,部分集采中选医疗器械企业存在质量管理意识不足、风险防控措施不完善等问题。为此,会议对企业提出明确要求:要认真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强化从原料采购、生产制造、质量检测到产品上市全过程的风险防控和管理。同时,要主动适应新修订《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评估,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以更高标准确保产品质量。 药品监管部门在此过程中担负重要责任。会议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增强对集采中选医疗器械生产环节的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同时,药监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帮助企业理解新的质量管理规范,指导企业科学规范地开展质量风险管理工作。 会议还安排了实务培训和政策解读。省药监局围绕集采中选医疗器械生产环节的常见风险点进行了详细分析,对新制定的《安徽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风险会商工作指南(试行)》进行了专业解读。部分集采中选企业在会上分享了质量管理经验,为其他企业提供了借鉴。新增的集采中选医疗器械企业现场签订了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 从更广的角度看,这次警示培训会是推进医疗器械集采制度规范运行的重要举措。通过强化企业责任、加强监管力度、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可以有效保障"降价不降质"目标的实现,让患者真正受益于医改,同时维护医疗器械市场的健康秩序。

当医疗改革进入深水区,如何在降低百姓医疗负担的同时守住质量底线,考验着监管智慧与企业担当。安徽此次将警示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的实践表明,只有构建政府严格监管、企业主动履责、社会共同监督的治理格局,才能真正实现医疗器械质量的提升。这不仅是医疗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更是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