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绥阳县在虹桥社区和谐苑小区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折射出基层治理的新思路;这次活动不止于传统的文化展演,更通过机制设计和群众参与,推动社区治理从“行政推动”向“居民自治”延伸。 从活动形式看,组织方设置了多个参与环节。文艺表演、志愿服务、政策咨询、趣味游戏等内容紧凑丰富,既满足了群众节日文化需求,也为文明理念传播提供了载体。县文联书法协会现场书写并赠送春联,县中医院医护人员开展健康咨询,志愿者为老人和儿童提供义剪服务。这些实实在在的服务,让文明不再停留在口号上,而是变成了群众触手可及的便利与关怀。 活动的亮点在于核心环节的安排。虹桥社区工作人员对拟定的居民公约逐条解读,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建议后,组织群众有序签订。此做法改变了以往自上而下的管理路径,把规则“怎么定”交给居民来讨论和确认,反映了“群众的事群众议、群众的事群众管”的治理理念。驻村第一书记张国会表示,关键在于推动居民从被动接受管理转向主动参与自治,在参与中增强主人翁意识。 从基层治理角度看,这种做法意义明确。传统社区管理更多依靠行政要求和制度约束,居民往往是被动配合。把公约制定过程交给居民参与,居民既是规则的提出者,也是执行者,制度更容易获得认同,也更有执行力。居民亲自参与讨论和定规矩,能更清楚规则为何要这样设定,也更愿意自觉遵守,实现从“要我做”到“我要做”的转变,这正是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表现。 从文明建设角度看,本次活动把文明实践与社区治理结合起来。文艺表演和志愿服务营造了节日里的文明氛围,居民公约的签订则把氛围转化为可执行的行为规范,表彰先进典型更强化崇德向善的导向。各环节相互衔接,既有价值引导,也有制度支撑。 从参与者反馈看,这一做法获得了群众认可。居民孙树林称活动“太贴心、太全面了”,并主动参加文艺表演。孩子还专门请书法老师写春联,一家人都很满意。这样的评价说明活动回应了群众需求,也带动了更主动的参与。 从前景看,这种基层治理方式具备推广价值。以文明约定推动社区自治,既能提升治理的民主参与度,也有助于培育文明风尚、增进邻里互信。若在更多社区复制推广,将进一步改善社区氛围,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
文明建设既需要节日里的烟火气,也离不开日常中的规则感。把春联里的祝福、舞台上的欢歌、志愿服务的温度,与居民共同参与制定并遵守的公约结合起来,文明才能从“看得见的热闹”转化为“立得住的规矩”和“靠得上的自觉”。当更多社区把群众发动起来、把规则立起来、把执行抓起来,基层治理的韧性与温度就能同步提升,文明新风也会在一次次协商与实践中扎根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