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聊聊乐乐茶那档子事儿。山西大学的王心悦给咱们扒了个皮,说是大象新闻曝出来的。这品牌为了在世界读书日的时候蹭热度,直接拿鲁迅的形象印在“烟腔乌龙”的杯子上。好家伙,本想着靠文化热点赚一波流量,结果赔了个底朝天,被罚了20万元还得给人家道歉。 这事儿说白了,就是商业太急功近利了。本来想搞个所谓的文化致敬,其实就是想套流量,最后把文化的尊严都给踩在了脚底下。说白了,就是“心存敬畏,行有所止”的事儿嘛。乐乐茶把杨之光和鸥洋那两幅《永远进击》、《鲁迅半身像》作品直接拿来用了,连个招呼都不打。更让人看不下去的是,人家鲁迅冷峻、刚正的劲儿全被糟蹋了,愣是给弄成了一个手拿奶茶、笑嘻嘻的营销符号。 这种做法简直就是把人家的精神内核都给抽离了。鲁迅当年“我以我血荐轩辕”的志向,哪能被商业娱乐化这么消解呢?法院这回判得痛快,算是把这种只盯着流量、不管规则的乱象给纠偏了。 其实不光是乐乐茶一个牌子这样,好多牌子都掉进这个坑里了。有的乱改历史人物的形象,有的直接粗暴地改经典画作。大家都把文化符号当成了流量密码,把厚重的历史简化成了视觉噱头。说到底就是想吸引眼球、多卖点东西罢了。 这次翻车其实是给所有品牌提了个醒:文创的核心是创造啊!你想靠着文化走捷径、赚快钱,最后肯定得反噬自己。还有一点更得警惕,“新青年”这个精神符号也被他们给毁了。鲁迅当年嘱咐咱们青年要“摆脱冷气,向上走”,这代表的可是独立思考和责任担当呢。 现在的年轻消费者可没那么好糊弄了。他们既尊重文化也反感侵权行为,这股子劲儿正逼着整个行业往回走呢。所以啊,文化不该被流量随便欺负,先贤的精神更不能当商业工具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