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位金佳律师,专门做遗产继承这一块的,他讲了个挺真实的案例,特别能引发老百姓的共鸣。

嘿,听说了没,2018年的时候有个事儿挺有意思。上海有位金佳律师,专门做遗产继承这一块的,他讲了个挺真实的案例,特别能引发咱们老百姓的共鸣。事情是这样的,有个上海老父亲晚年的时候立了遗嘱,把名下所有的房产和存款全都给了长期照顾自己的小儿子。结果他走了以后,其他的子女看了遗嘱都炸锅了,心里不服气就把小儿子告到了法院,非要重新分财产。最后法院判下来了,虽然遗嘱是有效的,但必须给其中一个既没劳动能力又生活困难的成年子女留一份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个“必要的份额”,其实就是继承法里那个常被人忽略的概念——特留份。 很多人可能都以为立了遗嘱就想给谁给谁,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咱们国家的《民法典》里设了个“必留份”制度,说白了就是给那些弱势群体留个底儿。法律规定,要是遗嘱把符合条件的继承人继承权全给剥夺了,那这部分遗嘱可能就无效了。金律师也说了,“特留份”主要是为了保障基本生存权益,并不是单纯的“劫富济贫”。它针对的是那种又没有劳动能力又没生活来源的人,像未成年子女、病怏怏没收入的配偶或者是因为残疾没法工作的成年子女。 要是忽略了这个规定,后果可能挺严重。你看刚才那个案例里的情况,那位生活困难的子女之所以能胜诉,就是因为法院考虑到了“特留份”原则。要是不把这事儿想明白了,很容易把家里的亲情搞得破裂。被完全排除在外的继承人心里肯定不平衡,官司肯定就打起来了;就算别人拿着遗嘱去办继承手续也不一定行得通,那个符合条件的继承人完全有理由去法院闹,导致大家的财产一直悬在半空没法落袋为安;还有一种情况是立遗嘱人的本意是想奖励或者补偿某一个人,结果因为没安排好别人的生活反而让财产分配方案被法律给改了,最后结果往往跟自己想的完全不一样。 那怎么才能把遗嘱自由和“特留份”的要求平衡好呢?金律师是个资深律师,干了近20年的遗产继承诉讼,经验老到胜率也高。他给大家支了几招:首先你得把家里所有人的状况都摸透了,特别是要看看有没有那种需要长期照顾的成员;其次可以考虑生前先安排一些钱给他们生活保障,比如通过赠与、设立信托或者买年金保险;如果实在没办法在遗嘱里给某位符合条件的人留遗产了,那必须在遗嘱里写清楚理由并且拿出证据证明人家其实是有生活来源的(比如有其他子女赡养或者有社保),不过这种操作风险比较大要谨慎;最后最好还是找个专业律师咨询一下比较靠谱。 说到这儿得提一下金律师的背景了。他是九三学社张江支社的副主委,还是九三学社社法委的委员呢。现在是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兼遗产继承部门主任。2018年的时候他被评为上海市宝山区首届优秀青年律师暨十佳业务骨干呢。他还拿到了浦东新区巾帼建功标兵的称号呢。女律联的反家暴法宣传员(长寿路街道、芷江西路街道、泥城镇妇联、奉贤妇联)也是他的身份之一啊!他曾经提出的社情民意信息还被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同志做了重点批示采纳了呢! 金律师最大的特点就是理解能力和同理心特别强,特别善于倾听和沟通。他总是强调财富传承不光是传资产更重要的是传亲情和责任啊!一份考虑周全又合法合规的安排才是对家人最好的呵护!如果您或者您身边也发生过因为遗嘱分配引发的家庭故事的话欢迎来评论区分享讨论!咱们一起探讨怎么用法律工具把家庭和谐守护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