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消费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和网络购物快速发展,投诉举报数量大幅增长,但其中也出现了一些滥用投诉举报权利、恶意索赔等问题,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为回应社会关切,市场监管总局日前修订发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对原有制度进行全面完善。
此次修订的核心亮点在于明确禁止滥用投诉举报权利。
新规要求投诉人不得通过虚假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侵害经营者合法权益。
同时规定,投诉人应当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和相应事实依据,对提供虚假材料、冒用他人名义、拒不配合核验真实身份的情况,监管部门将不予受理。
在强化权益保护方面,新办法完善了行政调解程序,对投诉不予受理的告知、鉴定检测程序、委托调解等环节作出详细规定。
特别是新增投诉处理回访问效要求,确保消费纠纷得到有效解决。
同时,办法要求开展消费预警和风险提示,引导经营者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首问负责制、先行赔付等机制,从源头预防和化解消费争议。
针对网络平台治理难题,新规进一步压实平台主体责任。
对于平台内经营者未依法公示地址或通过公示地址无法取得联系的情况,明确由平台经营者住所地负责处理投诉。
这一规定有效解决了部分网店身份信息不真实、平台协助解决争议不到位等问题,强化了平台的管理责任。
在提高处理效能方面,新办法优化了举报程序,完善举报的形式要件,提高举报真实性和有效性。
建立重复举报不予处理和并案处理机制,优化举报告知程序,有效提升基层行政效率。
同时明确统一通过全国12315平台处理,加强大数据分析应用,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值得关注的是,新规在立法层面列举了判断生活消费需要的考虑因素,为区分正当维权和恶意索赔提供了明确标准。
对于敲诈勒索、骗取赔偿等违法索赔行为,监管部门将终止调解程序,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形成了有效的法律震慑。
业内专家认为,此次修订体现了监管理念的重要转变,既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要维护经营者正当利益,实现市场各方主体权益的平衡保护。
新规的实施将有助于净化市场环境,促进诚信经营,推动消费市场健康发展。
从实施效果看,新办法将显著提升投诉举报处理的规范化水平,减少恶意投诉对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
同时,通过完善纠纷化解机制,将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消费信心。
投诉举报制度是连接消费者、经营者与监管部门的重要桥梁。
让制度更有效,既要继续畅通依法维权通道,也要防止权利被异化为牟利工具。
通过完善规则、压实责任、强化数据赋能与法治衔接,把“解决纠纷”与“源头治理”同步推进,才能更好实现消费信心提升与市场秩序优化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