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依波是北京丰台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前几天,李某在滑雪场的初级雪道上慢悠悠地滑着,结果就碰到了倒霉事儿。当时有个叫王某的人,他在后面滑得很快,还转着“之”字。没成想,李某突然横着滑过来,王某根本来不及躲,两人撞一块儿了。后来李某被送去医院检查,查出是右肾受伤。他没办法只好把王某和滑雪场都告上了法院。 法院最后说,这事儿不能光怪一个人。其实法律早就规定了,自愿参加有风险的活动,一般情况下自己受了伤不能找别人赔钱。但前提是别人不能故意或者有特别大的错儿。这回王某滑了七八年了,平时都在中高级道上玩,可那天他偏偏去初级道上乱冲。再加上他速度又快、没保持距离也不躲人,这就属于重大过失了,所以他得赔钱。 再说李某,他在前面滑本来该优先的。可他在雪道上突然变向横着滑,很可能是自己控制不住身体了。这一下子让后面的王某没法预判他的路数。所以李某自己也有责任。 至于滑雪场方面,人家也贴了警示牌子、出事了也派人去救了。但是得注意到那天高级道的运力坏了没人用。这就导致像王某这样本来想在高级道玩的人只能去初级道凑数。人一多就容易出事风险大起来。所以滑雪场也要负点责任。 总之这案子告诉我们几个事儿:不管是去滑雪还是干啥有风险的活动,都得注意安全;遇到危险情况要先想着躲开;场地管理者也得把服务跟上别光靠喊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