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四检融合”推动秦岭南麓项目合规整改与生态修复并进 织密绿色发展防护网

在秦岭腹地的镇坪县,一处一度面临关停风险的农旅康养项目如今重新走上正轨;这个毗邻自然保护区的重点项目因前期手续不完善被检察机关立案调查后,并未陷入停滞,反而通过系统整改实现了生态保护与经营发展的兼顾。这个转变,表明了陕西检察机关探索法律监督方式的实际成效。 调查发现,此项目存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水土保持手续缺失等问题。这些行为违反环境保护对应的法律规定,也可能对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带来难以挽回的影响。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表示,此类问题在山区开发项目中较为常见,背后往往反映出部门监管衔接不够顺畅、企业环保合规意识不足等矛盾。 针对案件情况,检察机关启动“四检融合”办案机制:刑事检察查清违法事实,民事检察推动损害赔偿,行政检察督促依法履职,公益诉讼守住生态红线。该全链条监督方式突破了单一办案模式,形成协同治理合力。在法律约束与政策引导下,企业投入专项资金完成边坡治理、排水系统改造等12项整改任务,并依法补齐相关审批手续。 值得关注的是,整改过程注重机制建设。林业部门与企业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并经司法确认;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联合优化审批流程;检察机关推动建立招商引资生态合规预审机制。“司法+行政+企业”的协同共治,为同类问题处置提供了可借鉴的路径。 从更宏观层面看,该案的意义在于探索出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平衡点。数据显示,整改后项目年接待游客量同比提升35%,带动周边农户人均增收2800元,同时新增水土保持监测点4处、修复林地16亩。这样的结果,源于检察机关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办案思路。

这起案件的办理,说明了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监督与治理功能。通过“四检融合”机制,检察机关推动监督由事后纠偏向前端预防延伸,既守住生态环境公共利益底线,也为企业明确了合规路径,促进保护与发展相互促进。这个做法为各地处理类似问题提供了参考,也显示出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与绿色发展中将持续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