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权力”失控让人触目惊心

“微权力”的失控让人触目惊心。司法机关最近判了一宗事业单位的严重职务犯罪案。涉案的覃某,原是某事业单位的出纳,从2016年到2022年,他利用职务之便,总共进行了349次转账,把4289万元公款转入自己或关联账户。法院调查发现,他把这些钱拿去挥霍得极为奢侈:购买了9辆豪车,还买了多地的豪宅和商铺。更荒谬的是,他因为内心恐惧,居然把700万元巨款给了一名自称能帮他“消灾解难”的“大师”。为了维持成功人士的假象,他还挪用公款搞分红。 这事儿可不是简单的贪财膨胀。这六年里作案频繁、金额巨大,暴露出了单位内部管理的大问题。覃某长期独掌资金流转环节,印章、账务、资金流向监控和审计都没能形成有效的分权制衡,制度形同虚设。有些基层单位存在“重业务、轻管理”、“信任代替监督”的观念,对“微权力”的风险警惕不够。覃某就是典型的“小官巨贪”,他虽然职位不高,却手握管理资金的“要害”权力。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腐败风险跟职位高低没关系。任何接触公共资源、有操作空间的岗位,如果没人盯着就会出事。权力一旦没了缰绳就会滥用。覃某之所以走上犯罪路,是因为理想信念崩塌、法纪观念淡薄、三观扭曲,被奢靡享乐和封建迷信思想给腐蚀了。 经过审理,法院认定覃某构成贪污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判了他十四年有期徒刑和三百万元罚金。那些用赃款买的车和房也都被依法收缴了。这面镜子照出了“小官巨贪”的危害,也提示我们要赶紧加强基层权力监督。 反腐倡廉不能有盲区,从严治党要推到底。各单位得警惕关键岗位和环节,把财务管理制度建起来。还得加强思想教育和法纪教育,把防线筑牢。只有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才能把腐败土壤铲除干净。公款是公家的钱,一分都不能拿;权力是为人民服务的东西,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