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布”诽谤的事,不能光看人数多少

哎,说起来那个浙江天台县的案子,最近有了新说法。事情是2024年11月发生的,张某本来是当地某中学的老师。她就在微信群里乱发消息,说同校老师去卖淫了。结果信息传得满天飞,把人家正常的生活工作都给搞乱了。张某后来也去派出所自首了。 天台县公安局一看,觉得张某这行为太过分,直接给她行政拘留了两天。张某当然不服气,转头就把公安局告到了法院,想要推翻这个处罚。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人民法院接了这个案子。 法院在审的时候,仔细查了一下。原来张某当时在两个只有三个人的小群里发了这些谣言,还私聊给了别人。张某和她的律师还辩解呢,说这都是私下闲聊,对象都是熟人,也没想害别人。但法院可不这么看。 判决书里说了,“散布”诽谤的事儿,不能光看人数多少。关键得看内容真不真、说话的人是啥心态、地方是不是私密、有没有可能再传出去。张某作为那个老师的前同事,别人本来就容易信她的话。她不仅不去劝人家不信,还主动贴细节、发图。这种事发生了就说明她是故意的。 现在信息确实漏出去了,受害老师名誉受损,肯定算诽谤。法院说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管是群里还是私聊都得守法。就算群里人少也可能出事,因为截屏转发太容易了。 这次不光是判了张某一个人,还有另外两个传谣的老师也被处罚了。这案子不光是解决了争议,还把数字时代公民咋说话、啥责任给讲清楚了。以后大家上网发消息可得长点心,不能乱传谣言。目前这个案子正在二审呢,大家都等着看最后怎么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