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浙江丽水,丽水市万地广场搞了个特殊活动,被好多人吐槽。这个活动是万地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办的,地点在莲都区。事情是这样的,商场打算元旦那天搞个健身主题的活动,邀请了一些健身男模特,他们把上衣脱掉,在商场里巡游展示,还有跳舞和互动环节。这个视频在网上传得很快,引起了很大争议。 大家觉得这个商场是家庭和孩子们常来的地方,这种赤裸上身的展示很不合适。有些人觉得这个活动虽然打着健身的旗号,但有点低俗,可能会对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也介入了,劝他们不要再办这种类似的活动。他们觉得这个活动没明确是演出还是推广,所以没让他们审批。但他们还是从维护公序良俗的角度给商场提了建议。 这个事情给我们带来很多思考。商场为了吸引顾客总是想出各种花样的活动,有些走在“眼球经济”和“低俗营销”的边缘。这次事件反映出社会对公共空间文化品质要求越来越高了。企业得认识到短期流量不是最重要的,如果伤害品牌名誉和公序良俗就得不偿失了。 丽水市万地广场这个事件给监管部门也提出了难题,这种新型营销活动监管起来有点模糊不清。莲都区市场监管部门觉得它不是广告属于表演推广建议文化广电部门处理;文广局又建议咨询商务部门。这种监管依据和标准需要细化一下才行。 万地广场的这次事情虽然结束了,但留给我们思考的问题还在继续。商业营销创新要在尊重公德和法律的基础上进行;监管体系也要与时俱进,对新兴模式进行明确界定和引导。只有企业有责任感、监管部门依法精准施策、公众理性监督,才能共同营造一个清朗健康有序的商业环境和社会文化空间。 这个事情也提醒我们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消费市场高质量发展是我们大家都要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