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起国家就开始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就能享受带薪年休假,但这么多年了,能把这12个月的假给落实的又有几家?浙江这次可谓是下了血本,省人社厅联合4个部门一起发文件,把落实带薪年假的事儿给摆到了台面上,不光写进集体合同,还要一年查一次。大家一听都激动了,觉得这回终于不用再当牛马了,可问题是真能行吗?以前这种政策也不少,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这次虽然明确要把年休假纳入和谐劳动关系的评价体系,还给了企业一个专项执法行动的名额,但这一年才搞一次的执法检查能查出什么名堂?就算你敢举报企业不给假,万一被领导穿小鞋怎么办? 浙江发文遏制“无效加班”和“强制加班”,听起来是为了打工人好。可企业有的是办法对付你:不让加班就不给绩效奖金,不搞强制加班就不让评优评先。嘴上说着“不强制”,身体却诚实地用各种理由让你自愿留下加班。你以为没活干还在公司耗着是真加班?那就是在浪费时间。为什么大家都愿意这么干?因为你不加有的是人加。 有假不敢休和有假不愿休哪个更惨?前者多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人,房贷车贷压身不敢辞职;后者多是年轻人手里有点钱却不休假。前者怕丢工作不敢休;后者怕休假少赚加班费、绩效奖金甚至还要被扣钱。这两种情况其实都是一个问题:普通人在资本面前没有议价权。 浙江这次出台政策我支持,也希望这次不一样。但能不能真正落到实处还是个未知数。毕竟口号喊了18年了,年休假还是那个年休假。希望这次能不一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