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王某和某拍卖公司签订了《委托服务协议》,把自己家的一个孔雀绿釉镂空雕天球瓶交给这个公司去展览和拍卖。他给这个瓶子定了个最低成交价,70万元。他还支付了1.02万元服务费。拍卖公司没把瓶子卖出去,而且直接用快递把它寄回给王某,快递费只保了2万元。结果花瓶在运输途中碎了。王某只拿到了2万元的赔偿款,瓶子也碎成了渣渣,连具体价值都没法鉴定了。因为对损失赔偿没谈拢,王某就把拍卖公司告到了吴中法院,要他们赔28万多损失还要把1.02万元服务费退给他。很多人可能会问,流拍的瓶子到底该按70万赔还是28万赔呢?吴中区人民法院的法官给了一个判决。法院觉得拍卖公司对瓶子有保管责任。因为双方在协议里没说怎么返还瓶子,拍卖公司擅自选择用普通快递邮寄贵重易碎物品,这是没有尽到专业保管人的责任。所以法院判决这个拍卖公司赔偿26万多元。至于王某支付的1.02万元服务费,因为拍卖公司已经提供了服务,所以王某要求退还服务费被驳回了。这个案子给藏家和拍卖公司都敲响了警钟。法官提醒大家要注意保管义务和规范操作流程。来源:苏报融媒记者 王小兵 通讯员 吴陶萌璘/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