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进入关键阶段;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重要的财产权利之一,关系到亿万农户的切身利益。农村地区兄弟共同使用宅基地的情况较为常见,如何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完成确权登记,成为当前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农村宅基地归集体所有,农户依法享有使用权。确权登记遵循“一户一宅”原则,通常以户籍为单位申报。对多子女共同继承或共同使用宅基地的情形,需要全体共有人协商确定登记代表,并明确权益分配方案。涉及的安排既体现宅基地集体所有的制度属性,也为保障农户合法权益提供了操作依据。 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兄弟之间可能因历史遗留问题或利益分配产生分歧。对此,相应机构一般按层级推进处理:先引导家庭内部协商并形成书面协议;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委会调解;仍无法达成一致的,由乡镇政府出具处理意见。需要注意的是,争议未解决期间不得擅自改变宅基地现状,否则可能影响权利主张。 部分地区在实践中引入“暂缓登记”做法,待司法裁判或行政处理明确产权比例后再补充登记。这种处理方式在保证程序严谨的同时,减少争议对整体确权进度的影响。农业农村部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宅基地确权登记完成率达92%,其中通过调解机制化解的共有产权纠纷约占15%。 从长期来看,规范的确权登记将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打下基础。一上,权属更清晰有利于盘活闲置资产,推动土地要素更有效配置;另一方面,也为宅基地有偿退出、抵押融资等政策的落地提供前提条件。专家指出,随着《土地管理法》及相关配套制度优化,宅基地管理将更强调在保护农民权益与优化资源配置之间取得平衡。
宅基地关系农民切身利益,也影响乡村建设与治理秩序。兄弟共有宅基地的确权登记,重点不在“写谁名字更占便宜”,而在依法依规把权利边界、共有关系和后续规则说清楚,并落实到登记和材料中。家事先协商,争议按程序处理,材料规范完备,才能让权利“确得准、稳得住、用得上”,为乡村振兴背景下的资源盘活与基层治理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