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花9.15 万元买手镯被商家全额退还9.15 万元

浙江有一位叫刘女士的人,在杭州花了9.15万元买了只手镯。结果,她觉得戴起来不好看,就在网购平台上发起了七天无理由退货退款的申请。商家同意了退货,还安排了指定的物流企业上门取件。不过,商家要求刘女士不能自行退回,为了保护产品安全。这次给我点赞的是,刘女士在退货前拍摄了手镯外圈的360度环绕视频以及两边开合位置的局部视频,商家确认后才答应退货。这次她是按照商家的指引进行退货操作的,由商家指定物流企业取件并承担运费。物流工作人员在取件时也对商品进行了检查并拍照。但是呢,商家收到货后竟然拒绝退款。他们说手镯上有划痕、试戴痕迹什么的,要让珠宝工艺师评估一下才可以。 这次把我给惊到了,“就因为这事儿”,刘女士就把商家告上了法庭。她要求商家全额退款。这次法庭经过审理后觉得“这个道理”也对,商家给贵重首饰设置了专门的退货流程,“指定了合作的物流企业”取件和运输“运费自理”,“可以确认”商家对相关风险已经有了比较充分的认知,“并且试图确保”贵重首饰在退货运输中的风险尽量处于可控状态。法院认为“商家设置的这个流程”、选择信赖的物流企业来实施取件和运输,“就把风险控制延伸到了”这些环节里去。 这次法院判定商家要给刘女士全额退还9.15万元。原因是没有证据证明“手镯表面现存的划痕等损伤是刘女士造成的”,“也没有证据证明”手镯在交给物流企业时的状态有明显问题。 这就是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