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档案里翻出个宝贝,你猜我找到啥了?

哎,最近这档案里翻出个宝贝,你猜我找到啥了?一九三六年的一份税务决定。这东西难找得很,都得从全国各地的图书馆、档案馆扒拉出来。现在把1936年财政部税字第223号决定书的照片传上来给你瞧瞧。这可是古董级别的资料,《税务公报》第一期的附件呢。这个决定和一个叫全福年的人有关。全福年是个上海人,当时住在浦东高桥东徐家桥。这个家伙因为偷偷做卷烟被盯上了。 事情是从1935年开始的。当时苏浙院区统税局查到他违法了,就给了处分。但全福年不服气,跑到财政部提起了申诉。咱们先来看看原处分是怎么说的吧:原处分被撤销了。全福年这次卷的卷烟小木机还有三百枝私烟、四斤烟丝全都没收。罚款方面呢,他被处罚了五元四角。 再说说具体情况吧:上海查验所收到了举报说高桥镇东徐家桥的万昌烟纸米号在偷偷做卷烟逃税。查验所就联合高桥公安分局一起去搜了个底朝天。结果真的把三架小木机还有三百枝卷烟和四斤烟丝给搜出来了。然后就把全福年带到公安分局审问,他还在那狡辩说这些都是自己抽的,没卖出去。 苏浙院区统税局审理后认定他确实违法了。三百枝私烟按照每五万枝三百元的限价算三倍罚款;四斤烟丝也按照税额算三倍罚款;三架木机也被罚款六元。加起来一共被罚了十一元九角。东西全没收了焚烧掉。 这下全福年又不服气了呗,提起诉愿到了财政部这里。咱们也来看看他申诉的理由:他说自己是干米业的正经生意人,哪有时间干违法的事儿。楼上那几台破木机有一台还能用一下吧。他说店里养个徒弟为了招待客人才会把街上别人吸剩的烟头捡回来自己卷着抽着玩的嘛。 不管怎么样吧,结果是财政部支持他把原处分给撤销掉了。这事儿总算告一段落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