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赌博违法犯罪隐蔽性强、流动性大、网络化趋势明显,既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也容易引发债务纠纷、家庭矛盾甚至衍生诈骗、敲诈、暴力讨债等关联犯罪,成为影响基层治理和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
宜昌警方此次发布通告,直指线下“人聚、局成”的传统赌局与线上“平台化、代理化”的新型赌博,释放出持续高压整治的明确信号。
原因:一方面,部分地区存在以麻将、扑克、骨牌、骰子等为载体的“熟人圈”赌博,常借农村、城乡结合部以及偏僻民宅、店铺祠堂、工棚鱼塘、养殖场、废弃厂房等场所隐藏聚赌,规避监管;另一方面,随着移动互联网普及,利用网络建站、社交平台和各类APP组织赌博、发展代理、接收投注的行为更具跨区域特征,资金链条与人员组织更复杂。
此外,个别经营性场所管理不严,出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通风报信的情况,为违法活动提供了滋生土壤。
通告聚焦这些现实症结,体现出对“场所、人员、资金、网络”全要素治理的思路。
影响:通告的落地实施,将在三个层面产生直接效应。
其一,对跨区域流动赌场、节庆庙会等时段聚赌行为形成震慑,压缩“钻空子”空间,降低赌博对农村地区公共秩序的冲击。
其二,对网络赌博明确以“开设赌场”定性并追究刑责,有助于打击“代理—投注—结算”链条,遏制网络赌博扩散。
其三,通过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赌“纪法衔接、同步移送”,强化纪律刚性约束,进一步释放“严管就是厚爱”的治理导向,推动形成更加清朗的社会风气。
对策:通告围绕依法治理提出了较为系统的措施安排。
第一,明确“零容忍”范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麻将、扑克、地下私彩、电子游戏机、计算机网络、社交软件红包等多种形式从事赌博违法犯罪,强调依法惩处。
第二,划定重点打击场景,针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山林野地等易发部位以及跨区域流动赌场,要求严厉查处,体现“打早打小、露头就打”。
第三,紧盯关键节点,对利用庙会、节日、聚会等时段召集人员开设流动赌场、聚众赌博、抽头渔利、为赌博提供条件等行为,依法从严打击。
第四,突出“关键少数”,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赌除依法追责外,一律通报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第五,强化网络治理,将建立赌博网站、借助社交平台组织赌博、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等行为纳入开设赌场范畴,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压实行业主体责任,要求宾馆酒店、茶楼会所、棋牌室、游艺室等经营者发现赌博行为须及时制止并报告,不得提供便利条件或通风报信。
第七,拓展打击到“帮助犯”环节,对提供场所、赌具、资金、通讯工具、网络、接送赌客、望风看场、接收投注、兑换筹码、结算赌资等帮助行为,依法追究刑责。
第八,强调执法权威,对拒绝、阻碍依法查处的行为依法追究刑责。
第九,落实宽严相济,对主动投案、检举属实、协助破案立功以及受胁迫诱骗参与者,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形成“惩治与教育并重”的政策导向。
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前景:从治理趋势看,反赌工作将更强调综合施策与长效机制。
一是以“打击+治理”并重,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的同时,推动基层自治组织、行业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动,形成信息共享、线索核查与重点场所巡查的常态化机制。
二是以“线下清剿+线上清源”并行,既整治易发多发的实体窝点,也强化对网络平台、资金流转和代理招募链条的打击,提升对新型网络赌博的发现与处置能力。
三是以“责任闭环”推动源头预防,通过压实经营性场所主体责任、强化党员干部示范约束、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推动社会共治,减少赌博再生空间。
整治赌博既是治安问题,更是社会治理与法治建设的系统工程。
对涉赌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态势,是守护群众安宁生活、涵养清朗社会风气的必要之举。
只有在依法严惩与源头预防并重、部门监管与社会共治同频的框架下,才能不断压缩赌博滋生空间,让“安定有序”真正成为群众可感可及的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