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这个事,亨廷顿是个绕不过去的话题,法律先给咱们划下了三条硬杠杠。

婚姻这个事,亨廷顿是个绕不过去的话题。要想从情侣变成合法夫妻,法律先给咱们划下了三条硬杠杠。 法律眼里的“合格婚姻”到底长啥样?其实就是个门槛问题。要想领证,这三把尺子你必须都能拿起来:一把叫自愿,一把叫年龄,还有一把就是身份问题。少了哪一把,这证书是铁定发不下来的。 先说这个“自愿”,法律要求那是相当严格。不是你说想结就结的,得两个人心都往一处想才行。单相思?父母拍板?这些都不行。哪怕是劝酒灌醉、强迫威胁,只要有一样算上了,这事儿就谈崩了。一句话总结:婚姻不是谁谁给的祝福,而是咱们自己做的决定。 再看法定年龄这块儿。男方22岁、女方20岁是最低要求,差一天都不行。法律好像一位挺慈祥却又有点固执的守门人,多让你享受几年自由的时光,也多给你点时间去琢磨该负什么责任。 最后说说一夫一妻制。想结婚就得先证明自己单身。不管你是未婚还是丧偶离婚,只要不是重婚就行。法律不管什么偷偷摸摸的同居生活,只认那个依法登记的手续。 这就拿到“入场券”了吗?还没完呢。接下来这三类人注定一辈子没法踏进婚姻的大门。 第一类就是直系血亲或者近亲。血缘关系越近法律管得越死。什么爸妈子女、爷爷奶奶这些直系的不用说了,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也都在限制范围里。简单点说,只要是跟你共用一个祖宗的亲戚结婚,绝对是不行的。 第二类是重病未愈的人。身体不过关,婚姻也跟着亮黄牌。医学上认定不宜结婚的病大概分四类:性病还没治好的淋病梅毒什么的;重症精神病发作期;先天痴呆智力低下;还有遗传性的重病像亨廷顿舞蹈症和遗传性共济失调这些都不行。注意了哦,慢性病稳定期、乙肝携带者、轻微先天畸形这些不在这个名单里。关键就看会不会影响到下一代或者公共健康。 最后总结一下吧。年龄是个数字指标,自愿是个态度问题,疾病是张体检报告。只有这三把尺子都过关了,爱情才能升级成受法律保护的婚姻。红线早就给你画好了。 这既是对双方负责,也是想给未来的孩子一个安稳的家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