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清单化修复生态化监督常态化——全国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超过98%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课题。长期以来,房前屋后的河塘沟渠污染问题困扰着广大农民群众,严重影响了农村生活品质和乡村形象。这些"臭水沟""污水塘"的存在,既反映了农村环保基础设施的薄弱环节,也制约了美丽乡村建设的整体进展。 问题的根源在于农村地区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的长期积累。农村黑臭水体往往特点是多源污染特征,既包括点源污染,也包括面源污染,治理难度相对较大。同时,农村地区环保投入不足、管理机制不完善等因素,也加剧了水体污染的程度。 为系统解决该问题,生态环境部联合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在2025年1月印发了《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四大重点任务""十八项重要举措"和"十二项指标",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提供了科学指引。 在具体治理策略上,有关部门采取了三层递进式的工作方法。首先是阶梯式推进、清单化管控。将治理任务分为两个阶段,明确"十四五"期间基本消除2000平方米以上的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2027年基本全面消除。通过动态排查,将5042条较大面积黑臭水体纳入国家清单,其他1.1万余条水体纳入省级清单,实现了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的有机结合。 其次是系统性治理、生态化修复。生态环境部修订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建立了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水系连通、生态修复的系统治理体系。这一体系强调因水体类型施策,优先采取资源化利用、生态化修复等措施,既提高了治理效果,又降低了治污成本。 各地在实践中探索出了民生共享型、资源盘活型、生态增值型三类"以用促治"路径,实现了从污染治理到资源利用的转变。四川达州的案例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治理后的双映河新利村段、映山社区段被用于周边1.2万亩蔬菜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的灌溉,直接降低灌溉成本约400万元,实现了"废水变肥水、投入变收入、美丽变经济"的良性循环。 第三是全覆盖核实、社会化监督。生态环境部综合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暗查、遥感监测和水质监测等方式,对地方完成治理的水体逐条核实核证,五年来累计进行了2.3万余条次的核查,确保了治理成效的真实性和可持续性。 这些措施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国5042条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98%以上,涉及30个省份、860个县、4100余个行政村,直接受益人口约972万。曾经的"臭水沟"已经变成了群众身边的"山水画"和"民心广场",农村水环境质量得到了根本性改善。 ,美丽乡村建设的整体推进也取得了积极进展。按照《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地正在整县建设村庄干净整洁、农业绿色低碳、生态环境优美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目前,整县建成比例已达到20%,第一批先行区建议名单已完成公示。 然而,生态环保部门也清醒地认识到,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面临的挑战仍然存在。这些水体既受季节性变化节律的制约,也受周边人为因素的影响,具有易反复、难根治。因此,彻底根治农村黑臭水体是一场持久战,需要因地制宜完善长效机制。 为此,全国已涌现出一些优秀经验。安徽马鞍山等地积极推动将治理好的农村黑臭水体试点发包,推行水质保证金制度。承包期间水质达到生态环保要求的,分期退还保证金,这一创新做法让群众成为了水体的使用者、受益者和管护者,形成了多元受益主体协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从"掩鼻而过"到"开门见景",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突破性进展反映了环境治理的民生温度,也折射出生态文明建设的系统思维。当清水成为乡村振兴的生态底色,这场关乎亿万人居环境的持久战,正通过制度创新与科技赋能,书写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时代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