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江苏省盐城市有位陈先生,他办了个129元的5G套餐,套餐里说下行速度能到500Mbps,结果他实际测下来只有35到57.6Mbps,比他家里的4G还慢。运营商最开始解释说,那个500Mbps是实验室里才有的理论峰值,受位置、设备还有网络拥堵这些因素影响,现实中达不到。但是这个解释说服不了用户。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就查了下协议,发现对这个500Mbps到底是怎么回事没说清楚。管理局就批评了运营商,说明他们不能拿“理论峰值”当理由逃避责任。 中国这些年一直在搞网络基建,工信部牵头搞的“信号升格”行动就是要把网速提上去。现在大家对网速的要求越来越高,交了钱肯定不想被忽悠。不过这种情况不光在盐城有,各地都常有网速不够的投诉。很多人嫌麻烦或者觉得凑合能用就忍了。 从法律角度看,运营商在宣传和协议里说的速度如果和实际差得太多,又没提前告诉大家那是理论值和有条件限制的话,那就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运营商应该多建基站、优化网络,把差距缩小。要是有些地方暂时真的提升不了,也得把情况给用户说清楚,还可以给点补偿或者调整套餐。 网络服务现在太重要了,说是技术问题,其实就是诚信和权益保护的问题。运营商以后在宣传上要严谨点,合同条款要写明白。监管部门也要加强监管,把维权渠道搞得更顺溜点。大家一起努力把通信行业搞得更好点,把数字中国的基石给垒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