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
湖北省作为长江流域重要生态屏障,近年来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效,其中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成为重要抓手。
从补偿机制建设看,湖北省已形成较为完整的跨域生态保护体系。
省财政厅通过设立省级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奖补资金,"十四五"以来共投入4.8亿元,有力推动了生态补偿制度创新。
目前,全省已在重点流域建立补偿机制63个,实现了市级跨市、县级跨县补偿机制覆盖率均达100%,补偿体系覆盖面之广、层级之全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在跨省协作方面,湖北省主动担当长江流域生态保护责任。
先后与湖南、江西、重庆、陕西等省市签订长江流域、汉江流域跨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在长江流域干流建立3个跨省补偿机制,数量居全国第一;在汉江流域建立首个跨省补偿机制。
这些协议的签订,打破了行政壁垒,形成了上下游、左右岸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新格局,为区域生态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
生态系统修复治理是补偿机制的重要应用领域。
湖北省启动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清零"行动,2024年印发实施方案,力争三年内在全国率先实现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清零"。
2025年,全省图斑修复治理任务被纳入省政府"十大民生项目清单",截至目前已完成进度104.8%,提前一年超额完成"十四五"清零目标,宜都市松宜矿区等4个山水工程子项目纳入国家典型案例,实现连续三年入围。
这些成果有效改善了矿山周边人居环境,提高了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关键举措。
湖北省支持开展2023-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每年安排1亿元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奖代补资金,对治理成效突出的市州予以奖励。
截至2025年9月,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63.9%,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治理任务,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完善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湖北省印发《补充耕地指标省级统筹管理办法》,2025年省级拨付补偿资金8.2亿元,对参与补充耕地指标省级统筹的市县予以补偿。
这一机制既保障了241个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又实现了耕地保有量的增加。
近两年全省净增加耕地102万亩,实现耕地保有量"扭亏为盈",为粮食安全和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
从发展成效看,湖北省绿色转型发展已取得突破性进展。
2025年,十堰市中央财政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咸宁市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均在全国竞争性评审中排名第一,充分体现了湖北在生态保护与绿色产业发展中的领先地位。
同时,湖北以全国第22位的能耗强度支撑了第7位的经济总量,用年均3%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年均6%的经济增长,充分证明了绿色发展与经济增长可以实现有机统一。
在资金管理方面,湖北省优化了资金分配流程,确保在收到中央转移支付资金30日内拨付至市县,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同时强化项目跟踪监管,开展"月调度、季通报",分析存在问题并总结项目经验,形成了科学规范的项目管理体系。
生态文明建设不是一时之功,关键在于用制度把责任压实、把激励做实、把治理做细。
湖北以补偿机制为纽带,以财政资金为杠杆,推动流域共治、系统修复与民生改善同步推进,表明绿色转型不仅是环境治理的要求,更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面向未来,持续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把治理成效转化为制度成果,才能在守护一江清水的同时,拓展更可持续的增长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