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过了十五就是元宵节,滨州公安给大家提个醒,千万别忘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里说了,主城区和各县市区建成区全年都不能放。不管在滨州还是邹平,大家都要自觉遵守规定,别违规燃放。滨州市这次启动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全市行政区域内都不允许放烟花。 说到邹平这边,这次有个特别的规定:在东至月河六路、南至南外环、西至西外环、北至北外环这个范围以内(包含这些道路),也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对于在不该放的时间和地点放烟花,或者用危险方式放烟花的人,公安部门会责令停止燃放,并根据情况给个100元到500元的罚款。如果有庆典、婚庆等服务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违规服务,公安机关会责令他们改正并罚款1000元到5000元。咱们一起行动起来,把禁燃禁放规定落实好,共同守护蓝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