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鸟是从小养成的习惯”

在2024年,有关随意捕杀保护动物的案例在全国频频发生,比如发生在北京的一起事件,一名60岁的大爷架网捕捉了42只麻雀和两只红点颏(红喉歌鸲)。他声称最初是为了给孙女放生几只麻雀,其余的打算留着吃肉,还坦言捕鸟是从小养成的习惯。尽管他不知道这些麻雀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但这次行为已涉嫌违法犯罪。为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最高人民法院在2025年11月发布了5起涉鸟类保护刑事典型案例,明确指出“不知情”不能作为免罚的理由。刘明明是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宠物友好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她强调麻雀、喜鹊、珠颈斑鸠等虽然在生活中常见,但都是重要的生态组成部分。李波是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环境能源与资源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他指出法律上的“知道”包括事实上的“真知道”和规则上的“该知道”,两种情况都可能被认定为故意犯罪。刘明明还提到需要通过普法宣传增强公众的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张守坤是《法治日报》的记者,在采访中提到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被告人莫某以食用野味为目的,在树林内使用弹弓猎获12只鸟类,其中包括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莫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一年,还要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6300元并公开道歉。这次事件引发了社会对如何建立长效保护机制的讨论。李波建议应对保护动物做好分区域监测工作,整合资源全面开展监测活动;同时他强调动物保护不能仅靠查处和判决,还需推动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