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巡察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越到基层越需要聚焦重点、提高穿透力。
近年来,随着巡察覆盖面不断拓展,部分地区在监督标准统一、整改闭环管理、成果运用深度以及队伍专业化建设等方面仍存在差异:有的监督发现问题“点多面散”、精准性不够;有的整改责任传导不到位,存在“纸面整改”“过关心态”;有的市县协同不够紧密,信息共享、力量统筹、经验复用仍需加强。
面对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新要求,巡察工作亟须在质量、效率、规范化上同步提升。
原因:一方面,基层治理任务重、领域多,监督对象点位分散,若缺乏统一的监督标准和方法路径,容易出现“看得见但看不深”“抓得住但抓不准”的情况。
另一方面,整改涉及部门多、链条长,若缺少全过程跟踪、分类处置和结果评估机制,整改就可能从“解决问题”偏离为“应付检查”。
同时,巡察队伍结构和能力建设需要与新形势相匹配,业务能力、纪法衔接、数据研判等方面的专业支撑不足,会直接影响发现问题和推动整改的效能。
再加之市县两级在组织方式、力量配置、工作节奏上不尽一致,协同联动不足容易削弱整体监督合力。
影响:兰州市提出开展“提质增效年”行动,旨在以更高标准推进政治监督走深走实。
其意义不仅在于提升巡察发现问题的质量,更在于通过整改落实与成果运用,推动形成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长效机制。
对基层而言,这将有助于推动问题解决从“单点纠偏”向“系统治理”转变,促进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对全市发展大局而言,巡察效能提升有助于把监督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公共服务、规范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等提供更坚实的政治保障与纪律保障。
对策:此次行动以“两个维护”为根本任务,紧扣推进市县巡察机构“一流建设”主线,强调党建引领、市县一体、上下联动,并以推进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围绕“四个一流”目标部署四大专项行动。
其一,“党建领航”行动突出政治机关建设,意在把党的领导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通过强化组织体系、制度执行和责任落实,确保巡察方向不偏、标准不降。
其二,“监督提质”行动坚持高标准政治监督,强调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关键少数”,推动监督从“泛泛而查”转向“靶向发力”,提高发现问题的准确度和有效性。
其三,“整改提效”行动把整改质效作为检验标准,强调压实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和巡察机构督促责任,推动形成“发现问题—交办整改—跟踪督导—评估问效—成果运用”的闭环管理,提升整改的实效性、长期性。
其四,“强基固本”行动着眼队伍专业化,围绕能力提升、作风建设和纪律约束锻造巡察“铁军”,以更强的业务能力和更严的纪律要求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
按照部署,行动分为安排部署、全面实施、总结提升三个阶段推进,体现出以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的工作思路。
与此同时,兰州市明确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县区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细化落实,巡察办强化督导检查和宣传引导,形成“市级统筹、县区落实、条块协同”的推进机制,为任务落地提供组织保障和机制支撑。
前景:从趋势看,巡察工作将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和成果转化。
随着市县一体“大巡察”格局进一步完善,信息互通、力量统筹、标准统一和经验共享将更顺畅,监督效能有望实现整体跃升。
下一步,关键在于把“四个一流”目标转化为可量化、可评估、可追溯的工作标准,把整改从“阶段性完成”转向“长期性巩固”,同时以制度建设固化有效做法,推动巡察工作从“提质增效”走向“常态长效”,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巡察工作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其质效直接关系全面从严治党成效。
兰州以"提质增效年"为抓手,既是对中央巡视整改要求的积极响应,也是推动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主动作为。
这一探索不仅将提升当地巡察工作水平,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未来,随着行动深入推进,其成效值得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