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完成9 996例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与原卫生部在2010年3月启动了中国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试点工作,“自愿、无偿、双盲”的捐献方式正式确立为合法通道。到了2016年12月31日,共有169 860人进行了器官捐献志愿登记,累计完成了9 996例捐献,成功获取了27 613个大器官。2016年全年实现了4 080例捐献,比前一年增长了47.5%,达到了2.98例每百万人口的捐献率。这一年,新增的志愿者人数更是达到了104 538人,是前一年的三倍之多。这些数字背后凝聚着协调员们无数个日夜的努力和付出,也见证了等待移植患者家庭从绝望中重新看到希望的过程,更体现了社会对生命价值和尊严的共识在不断提升。就在8月20日清晨,广丰区中医院里一场普通的手术正在进行。49岁的夏某因突发肺胸病离开了人世,他的家人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署了器官捐献法律文书。仅仅几个小时内,医护人员就精准获取了一肝两肾,把三名危重症患者从死亡边缘拉了回来。手术结束后,医护人员用细密的针线缝合遗体,尽力恢复逝者生前的模样,这既是对捐献者最后的尊重与温柔,也是对“人道、博爱、奉献”精神最朴素的诠释。简单来说,器官捐献就是自然人在生前自愿表示或未表示意愿但在去世后由直系亲属把遗体的部分或全部捐献给医学事业的行为。其核心原则是自愿、无偿、合法和高尚。实现的路径有两条:一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书面登记且未撤销意愿;二是生前未表示不同意的公民去世后由配偶、成年子女或父母共同书面同意。可捐献的器官包括肾脏、肝脏等多个部位。获取器官后医护人员会尊重遗体原貌缝合刀口。对于生命的延续来说,一次普通的手术可能带来三份重生的希望。2010年3月中国器官捐献开始试点工作,七年时间里这条渠道已经成为全国器官来源的绝对主流。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数据显示出巨大的变化:登记人数达到169 860人;累计捐献9 996例;大器官达到27 613个;2016年全年捐献4 080例;器官数量11 296个比2015年猛增47.5%;新增志愿者104 538人较前一年翻了三倍。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曾提醒我们:“能把自己的生命寄托在他人的记忆中,生命仿佛就加长了一些。”既然每个人都无法拒绝死亡,不如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做出庄严的选择——把不能挽留的生命换成能够延续的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