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有一位71岁的王女士,在某银行理财经理的指导下,接连做了两次风险测评。第一次,她在柜台做完后被评定为稳健型。然而,理财经理觉得这个等级不符合他要推荐的中高风险基金条件,就建议她第二天再做一次。结果,第二次通过手机银行做完,王女士的风险等级变成了成长型,从而符合了购买中高风险基金的资格。王女士信任理财经理,把200万元投进去买了款基金。两年半后,她赎回时发现亏损高达85万元,损失比例达43%。这笔钱几乎全部没了。王女士觉得这是银行误导了她,所以把银行告到了大兴法院。在法庭上,银行辩称这是因为王女士最新一次风险测评结果为成长型,与产品匹配,且她是自主通过手机银行购买的,银行已尽到提示义务。然而,法院调查发现:首先,风险测评存在疑点。两天内两次测评结果完全不同,家庭年收入、投资知识和风险承受能力等核心问题的答案差异很大。结合她71岁的年龄和录音证据等材料,法院认定第二次测评不能反映王女士的真实意思表示。第二次购买虽然通过手机银行完成,但整个过程是在理财经理现场陪同下进行的。根据规定,银行人员在营业场所销售产品必须在销售专区全程录音录像(双录),但这次却把客户带到网点附近的餐厅办理操作。第三点是适当性义务缺失。银行给一位稳健型投资者销售中高风险产品且没有履行告知说明义务也没有录像记录。综上法院判决银行赔偿王女士85万元。 其实老年人在投资理财时应该注意三点:首先要如实填写风险测评问卷,别因为想买特定产品而故意填假信息;第二在合规渠道购买产品时要注意“双录”流程;第三对不熟悉或不懂的产品说明书、合同要找人帮忙看看再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