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新规打破养老市场壁垒 推动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

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养老服务需求持续增长。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司长李邦华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各类养老服务经营主体既是服务供给方,也是行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优化其发展环境是一项基础工作。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底,我国养老机构共4.17万家,从业人员达72.2万人,同比增长12.2%。其中,民营养老机构占比52.2%,民营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累计达3万家,占比71.9%。在居家养老服务领域,绝大多数服务由民营机构提供,社会力量已成为养老服务多元供给的重要支撑。 然而,养老服务市场发展仍面临一些制约。部分地区存在地方保护倾向,通过设置与项目实际需求无关的限制性条款,对外地优质养老机构形成隐性壁垒。这类“玻璃门”不仅影响优质资源流动,也削弱市场竞争,制约服务质量提升。同时,经营主体在证照办理、政策信息获取、融资支持各上仍有不少堵点,部门间数据不互通导致重复填报、多头提交材料较为普遍。 为回应上述问题,民政部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统一市场基础制度规则,消除要素获取、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壁垒”的要求,并衔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完善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部署。 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上,《若干措施》明确坚持分类推进、公平公正,保障各类经营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指导各地持续推进养老机构分类改革,优化支持政策,继续明确政府保基本、兜底线、扩普惠职责,为社会力量参与提供更大空间。养老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等环节,严禁设置损害公平竞争的限制性条款,杜绝以“玻璃门”等隐性门槛排斥外地机构,确保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域的经营主体同场竞争。 在完善政务服务上,《若干措施》要求各地民政部门依托政务热线、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定期公布老年人口状况、养老服务设施分布、扶持政策清单及供需信息等,方便经营主体研判需求。同时提供更便捷的咨询指导服务,健全行业培育孵化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资质,推动优质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 优化证照办理上,《若干措施》以高效、便利、一体为目标,健全养老服务机构信息联动共享机制,推动打通部门间数据壁垒,减轻重复填报负担。鼓励各地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养老服务经营主体证照跨区域“一网通办”,探索电子证照应用和全国互通互认,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支持稳定运营上,《若干措施》从土地、期限、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强化土地要素供给,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要结合老龄化程度,优先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需求。稳定经营预期,对承接公办养老机构运营的市场主体按稳定经营预期原则确定期限,对投入较大的运营方可适当延长期限。优化资金扶持,完善床位建设补助、运营补助政策,通过“一床一码”动态监管机制推动补助精准落地。 《若干措施》将带来多方面影响。一方面,有助于打破市场分割,促进养老服务资源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带动服务质量提升。另一上,通过降低制度性成本和办事成本,将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推动银发经济发展。同时,更透明的政务服务和更有针对性的融资支持,有助于经营主体制定长期规划,增强投资信心。

破除“玻璃门”,关键在于以统一、透明的制度规则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让各类经营主体在同一赛道公平竞争,才能把更多优质资源引入养老服务体系,把“扩供给、提质量、稳预期”落到实处。面向未来,仍需持续完善要素保障与公共服务供给,推动政策落细落实,更好满足多样化养老需求,为银发经济发展注入更强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