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18岁后上大学,家里还得掏钱吗?

大家常说,孩子18岁之后上大学,家里还得掏钱吗?这次有个案例引起了广泛关注。2013年,曹伟考上了北京的某所大学,他拿到录取通知书后,母亲李女士却愁得一夜没睡。学费、住宿费还有生活费加起来快到一万元了,李女士手头拮据,实在拿不出来。原来,李女士和曹先生早在2008年就离婚了,儿子归李女士抚养,曹先生每月给些生活费。可是自从儿子满18岁后,曹先生就不再给钱了。李女士靠着打零工勉强撑过了高中三年,可现在儿子上了大学,她实在无力再支撑下去。多次找曹先生协商未果,曹先生以自己再婚生活困难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费用。曹伟无奈之下只能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父亲支付一半大学学杂费和每月1500元抚养费,一直到他毕业为止。结果呢?法庭判决驳回了他的请求。理由很简单:曹伟已经成年了,高中毕业了,法律没有规定父母必须继续负担他的费用。 那为什么法院会做出这样的判决呢?其实法律条文有过多次修改和调整。1993年版本中的“在校就读”这一概念很模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提到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若有能力父母还应负担必要抚养费。但问题在于没有明确说明“大学”是否属于“必要教育”,所以各地法院的判决标准不一。到了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把“尚在校接受教育”划成了高中及以下学历范围。也就是说,从法律上看,“大学费用不再被自动纳入‘必要抚养费’范畴”。所以曹伟的情况正好符合“18岁+已完成高中+有劳动能力”这三个条件,所以法庭才做出了判决父母不用再支付任何费用。 虽然法律规定得很清楚了,但现实情况却让人有些无奈:很多刚成年的大学生依然面临经济压力。有的学生兼职赚钱却挣不到多少;有的学校助学贷款额度不够覆盖全部学费;有的生活开销也大得吓人。如果这时候父母有能力却不愿意出钱,孩子可能因为缺钱而找更多兼职影响学业甚至误入歧途。所以很多时候单纯依靠法律并不能解决问题。 其实父母可以用其他方式来支持孩子。比如先跟孩子沟通商量好预算和贷款计划;或者把“抚养费”改成“支持费”,每个月或者每个学期给一笔生活支持金;还有国家和学校的助学金、奖学金、勤工俭学岗位等资源都可以利用起来;另外培养自己的赚钱能力也很重要。 总结一下,法律层面上父母对成年子女直接抚养义务到高中就结束了;而生活层面上大学阶段正是人格和经济双重独立的开始。与其纠结该不该给钱不如想想怎么给才是最好的办法:一次恰到好处的支持、一次自食其力的锻炼、一次双向沟通的尝试或许比一张判决书更能陪伴孩子走过这段青春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