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的那个时候,广东汕头惠来县的华湖镇有个小区,袁青夫妇看中了一套房子。因为当时买卖不规范,他们只签了个手写的《买卖契约》。开发商方某把房号“204”改成了“304”,可是存档的资料没改过来。这么多年了,袁青夫妇一直在交钱和住房子。 等到了2021年9月,袁青的老公去交物业费的时候,突然发现房子被法院查封了。原来,金平区法院把这304房登记在了许某名下。原因就是方某没把存档资料更新。袁青夫妇赶紧找开发商开证明说清楚情况。 开发商把证明给了法院好多次,可是一直没人理。到了2022年,袁青夫妇就去打官司提执行异议。金平区法院觉得卢某说房子是许某的证据不够充分,就在2024年8月一审的时候支持了他们的请求,暂时不让执行。 可没想到的是,卢某不服气又上诉了。汕头中院在2025年二审的时候觉得一审判决的事实不清,把判决给撤销了。现在法院准备拍卖这套房子了。 这次案子挺麻烦的,主要是因为这是小产权房没房产证。开发商方某承认他们以前管理比较乱。专家说这种情况在广东还有不少呢。 这次纠纷里还有个亲戚关系呢。申请执行人卢某和袁青、原来登记人许某都是亲戚。律师协会的人说,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应该综合考虑交钱、住的时间、交物业费这些情况。 特别是家里唯一的房子被拍卖了,大家都很担心。现在这个案子还在查呢。律师协会的人说法院应该多留点心眼儿保护当事人的权利。 希望这次能有个好的解决办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