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法律又出了新规定,把那些开快车、酒驾、超载还有开“坏车”的行为都归到了高危驾驶里。最高院把这些行为分成了五类,只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违法严重、危险特别大、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就再也不能当普通的交通违规来看待了。 为啥以前罚点款、扣几分吓唬不住这些司机呢?因为成本太低了。学校里的老师早就说了,光靠罚钱管不住人的脑袋。真正能让人长记性的,还是刑法的大棒。只要故意做出危险动作,不管有没有撞车出事,都可以进监狱坐牢。特别是那种在高速公路上停车的,简直就是一颗随时可能爆炸的雷。本来路上随便停一下就能让后面几十上百米的车刹不住车,现在刑法里还有个口袋条款专门管这些新情况:知道这样停车会引发连环碰撞还不躲开,这就是主观上的故意。 最吓人的三种情况咱们必须搞清楚:第一是高速停车;第二是醉驾;第三是药驾毒驾。那些吃了感冒药、安眠药或者降压药的人,开车事故率能增加十倍。国内调查显示,有10%的车祸都是药驾闹的。法律虽然没单独提药驾这回事儿,但只要吃了药开车把人撞死了,照样得按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判。 除了这三种“顶级高危”,还有四个危险瞬间特别容易被人忽视。第一个是故意碰瓷:在马路或者高速上故意撞别人的车然后要钱;第二个是强行闯卡:碰到交警检查时冲过去撞警车甚至损坏公物;第三个是一些小动作:比如低头捡手机、随便往窗外扔垃圾;第四个是抢黄灯:跟在大车后面在路口闯红灯。 尤其是那个强行闯卡的行为特别恶劣。就在2015年北京西二环那边出过事儿:有个人为了逃避检查直接撞开了警车和社会车辆,最后导致2名交警受了伤。法院最后直接给他定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了四年有期徒刑。 最后咱得说句实在话:马路可不是赛场,方向盘也不是玩具。法律现在是真动了真格的:先拿行政处罚垫底兜底,再用刑法的大棒跟进打击。谁要是敢把公共安全当儿戏去踩踏红线,那等待他的绝对是铁窗泪和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