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湖北公安开展了一场大规模的烟花爆竹安全检查行动。时间来到1月28日,潜江泰丰街道洪庙村的一间居民房里,警方把682件成品给抬了出来,房东因此被罚了七天拘留。2月2日这一天,新阳社区的一家门面房和渔洋镇七一村经举报也被查了,各有37件和682件成品被当场处理。潜江公安对举报线索不过夜的作风十分强硬。2月14日,园林街道堤街超市的6件成品被收缴;2月16日,江汉大市场超市的12件成品被扣;2月19日,广华寺街道的4家门店总共查获了50多件成品,4人因此受罚。 天门杨林派出所联合办事处在2月19日晚巡查时,当场端掉了一个非法储存点,扣押了11件成品。程某因为无证经营被行政拘留5天。 2月14日8时许,十堰茅箭区的民警在废弃基地仓库发现了黎某某私藏的1012箱烟花爆竹。黎某某在15日被行政拘留并罚款,这个仓库里满是公共危险。 宜昌宜都聂家河派出所的民警走进一家超市时,发现收银台旁边摆着20多箱烟花爆竹。老板因为非法储存被行政拘留5日。 2月16日19时许,仙桃排湖派出所和交管大队联合设卡检查。李某国驾驶的面包车里藏着130多件烟花爆竹。交警和民警迅速行动,只用了十分钟就把货给卸了。 黄冈浠水县公安局查处了一起非法运输案,2名司机被行政拘留。274件烟花爆竹和2台车辆全被扣押了。 青山、洪山区以及江夏区、经开区的情况也不容乐观。青菱派出所民警在路边查获了流动贩卖点,电动车后座塞满了烟花爆竹;纸坊派出所捣毁了一处窝点;经开区联合应急部门突击检查,发现电梯房里藏着400多件烟花爆竹。这些隐患触目惊心。 湖北公安提醒市民遵守“十严禁”。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一旦查实就会被严惩;市民若发现违法线索要立即举报。只有守住法规红线才能守住节日的欢笑与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