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信托借了5.8 万元,却拿不到钱

刘某某,是个住在太原市晋源区的小伙子,2019年8月的时候,他通过一款叫“飞贷”的APP,向华润信托借了5.8万元,借期是12个月。可到了还款的时候,刘某没能按时还钱,结果导致了后续的一连串问题。 华润信托在这之后给这笔债权做了两次转让,也就是所谓的“背对背转让”。第一次是把债权转给了深圳飞贷,第二次则是转给了青岛安成德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简称“安成德”)。安成德接着就把刘某给告上了法庭,要求他把剩下的本息都给还上。 可刘某在法庭上抗辩说,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如果要转让债权,就必须通知债务人,不通知的话这个转让就对债务人无效。而安成德拿不出已经通知过刘某的证据。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发现,安成德在《齐鲁晚报》上登了个公告,说要转让债权,但这公告里没附清单,也没写明是哪个人欠了多少钱,刘某根本没法知道自己的债已经被人转了。法院还查出来,安成德也没法证明华润信托当初转给深圳飞贷的时候有没有通知过刘某。 因为两次转让都没把“通知”这道法定手续给办了,所以这两次转让对刘某来说都不算数。最后法院就把安成德的全部诉讼请求都给驳回了。不管是以前的《合同法》第80条还是现在的《民法典》第546条都要求得清清楚楚:“通知”是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生效的必备条件。法律这么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搞暗箱操作,好让债务人能知情也能抗辩。 这事儿给大家提了个醒:以后投资这些不良资产包或者类似项目的时候,一定要去核实每一次转让是不是都已经依法通知了债务人,还要保留好书面通知的凭证。只有手续齐全、证据充分了,才能避免打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这种尴尬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