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违法犯罪的情况有所增多,其中冒充消防员的案件尤为突出;这类犯罪不仅侵害群众财产安全,也损害社会信任,亟须依法严厉打击。法律已有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消防员作为国家应急救援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身份受法律保护,冒充行为依法构成违法犯罪。
冒用消防救援人员身份牟利,看似“借制服行骗”,实则触碰法律红线、侵害公共利益。依法惩治要保持力度,更要把防范做在前面。让权力运行更透明、公共服务更规范、身份核验更便捷,才能让“李鬼”无处遁形,也让消防安全治理回归专业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