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关系到群众生活和社会稳定。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对2022年以来的住房保障政策进行了系统修订,推动全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从实施效果看,原有政策成效显著。自2022年实施以来,全市已有1699户家庭入住公共租赁住房,核发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书5份、房源533套,为1218户困难家庭发放租赁补贴250余万元。这些数据表明,住房保障政策有效缓解了新市民、青年人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压力。 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原有政策在保障标准与收入衔接、公租房资源配置、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等还需完善。泰安市坚持问题导向,在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开展修订工作,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本次修订重点围绕三个上进行调整。 一是强化公共租赁住房的兜底保障功能。修订后的政策实现了"一放宽、一取消"。放宽准入条件,将人均住房面积标准从12平方米提高至15平方米,扩大保障覆盖面。同时,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标准上限调整至不高于全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收入标准上限调整至不高于该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倍,让更多"夹心层"群体获得保障。取消财产限制,不再将存款、股票等作为申请条件,更降低申请门槛。 二是激活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供给。取消了对新建宿舍型保租房的建设面积上限限制,激发市场参与积极性。同时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对无正当理由一年内未开工或连续停工六个月以上且拒不整改的项目,将收回认定书并追回已享受的优惠政策,实现从准入到退出的全链条管理。 三是健全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机制。这是本次修订的新增内容。政策以保障工薪收入群体为核心,实行"政府主导、封闭运行"的管理原则。申请家庭需泰安市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主申请人应具有本地户籍或居住证并稳定就业。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小户型现房为主,按成本定价。售后实行封闭管理,未满5年不得流转,满5年后可申请政府回购或转让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确保住房始终在保障体系内循环,防止流入商品房市场。 通过这三上的调整,泰安市完善了覆盖更广、衔接更畅、运行更稳的住房保障体系,为不同收入层次的群众提供了更有力的制度保障。
安居才能乐业。住房保障既是托底民生的"安全网",也是促进城市发展的"稳定器";关键在于把好公平性和可持续性两道关口,让真正需要的人更便捷地获得支持,也让保障资源高效运转。随着制度的健全和执行的逐步落细,住房保障将更有力地支撑群众的美好生活,推动城市发展与民生改善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