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中区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温贤文指出,这个案子充分证明,无论腐败者怎么折腾、怎么遮掩,纪检监察机关都能让它现形。最近,渝中区纪委监委把重庆一医院检验科原主任佘倩的案子通报了出来。佘倩这家伙当了十好几年检验科主任,她手上握着设备采购和检验管理的大权,自然成了医药公司和供应商眼里的香饽饽。她可不是直接收钱收物那么简单,自从2007年配合过一次调查后,她专门琢磨怎么逃避追查。她给自己弄了个“防火墙”,具体做法有三个名堂:资金流向躲猫猫。佘倩特别迷信买房是硬通货,觉得这玩意儿最靠谱。但她从不出面亲自买或转账,都是让那些求她办事的老板或者供应商去办。比如浙江那边有个医药公司老板杨某想卖设备给医院,为了讨好佘倩就送了182万多块钱,大部分都被拿来当购房款了。利益交换也藏得很深。佘倩不是当场拿红包那么省事,她用开讲座收“讲课费”、当评委收“评审费”、让亲戚在相关公司“挂名领薪水”、享受供应商提供的“保姆式”旅游服务,还有搞所谓的“合伙投资”、“期权交易”这些招数,把权钱交易包装成了合法买卖或者人情往来。操作环节更是费尽心思。有一次她要收商人王某108万多的好处费,自己只付了5万元定金,剩下的钱让王某通过好几个人账户层层转手,最后变成了购房款付给开发商,就是为了切断直接联系。靠着这些招数,佘倩在海南、四川、浙江等地一口气买了30多套房。就算被留置初期她也不慌不忙,死咬着购房资金都是“借款”或者“投资利润”,还拿出借条当挡箭牌想蒙混过关。办案人员介绍说这种案子取证很难,行贿受贿的人都藏得深、手段也市场化。专案组就采取了“抽丝剥茧”的策略,一边把佘倩和她家里这些年的钱和资产全翻了个底朝天,一边盯着所谓的“借款”时间、金额,跟相关企业拿到医院订单、产品进供应链的时间点去对号入座。重点看她当时到底有没有真金白银去支付的能力,还有双方是不是有那种“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通过扎实取证和严密推理,最终把她用借款名义收受贿赂的证据给固定住了。佘倩这个案子不仅仅是处理了个人贪污腐败的问题,更重要的是给医疗系统里的人敲响了警钟。它告诉大家不管用什么新招数、多高明的伪装手段,在纪检监察机关精细化的审查面前都没用处。现在医药领域的腐败整治还在往深里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