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女生扶老人遭索赔22 万元”

说真的,这次“初中女生扶老人遭索赔22万元”的事,最后算是告一段落了。时间回到2月21日,我们去联系了当事人的妈妈郑女士,她说事情现在已经解决得差不多了,原告那边已经撤诉了,之前发的抖音和朋友圈也都删了,不想再占用大家的公共资源。事情得从2025年3月说起,当时福建有个老人骑自行车的时候不小心摔了。就在这当口,两个初中女生骑着电动车转弯路过,犹豫了一下之后还是主动上去扶了一把。结果这老头非说是自己被那俩女生吓得摔倒的,直接告到法院索赔22万元呢,里面还包括2万多块钱的医药费、误工费,还有精神损失费什么的。 交警后来定的是“无接触事故”,主要责任在那老头头上。原因是这老头骑车的时候避让过两次车:第一次是让一辆白色轿车;第二次是让那俩骑电动车的女生。交警认定的时候也说了,是那两个女生没满16岁还骑电动车,没靠右边走,转弯的时候也没让直行的路。这场官司本来是定在2月26日上午开庭的,结果现在原告自己主动撤了。 江西广播电视台《都市现场》那边还请了个有26年从警经历的退休老警官、江西安喜律师事务所的主任陈晓东来分析了事故视频。他看了以后说,这起事故主要有两个原则得搞清楚:第一是“危险原则”,出危险的直接原因就是第二次避让的时候碰到了人;第二是“路权原则”,行人和车辆都得靠右走才行。 至于江苏法德东恒(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尹心雨也在现代快报上表态了。她提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说事故认定书只是民事诉讼里的公文书证,法院虽然会参考它来判决,但也不一定完全信它的结论。法院可以根据实际证据自己重新审查责任划分问题。 最后还要说一下源头信息:这些消息是广州日报、湖南都市频道风芒新闻《都市现场》、现代快报、大众日报这些媒体报道的。编辑是邹皓明审核是孙轶英校对是胡普甜签发是叶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