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保记录不生效,因为甲方没盖章,还给他们下了处罚通知

有个网友跟我说了一件挺郁闷的事儿。他提到他们负责维保的项目,前两天督导组来检查,硬说维保记录不生效,因为甲方没盖章,还给他们下了处罚通知。我查了下相关标准,确实乙方盖章签字就行,甲方根本不用盖。其实他们公司十多年的维保记录都是只签字的。 屯哥看了也觉得挺无语的。我就找了几个专业人士问了问,到底这个维保记录要不要甲方盖章?结果人家告诉我,国家根本没有这个要求。国家标准里只写了要甲方签字确认,没提盖章这档子事儿。 那个网友还提到,一般大单位盖公章流程特别复杂,领导签字才能盖,有时候领导不在家根本盖不成。再说了每月都要检查,凭啥老让人家盖章?这事儿本身就是个笑话。 乙方如果查出一堆问题或者做完活了,让甲方盖个章甲方不愿意,难道还得去改维保记录吗?难道就不承认乙方干的活儿了吗?所以这个盖章的事儿根本没必要要求。 实质性的事儿是维护保养按程序做了就行,只要甲方有人签字就够了。折腾那么多流程没什么意义,只会增加工作量。 督导组让消防大队处罚这个企业到底是啥依据?这事儿大家也可以在评论区说说。学习资料靠“屯主”的微信公号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