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州报道。12月23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把福建莆田12岁女孩被虐致死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刘某琪的生父刘江被判处十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刘江和许金花共同伤害了刘某琪,导致她死亡。刘江没有履行监护职责,纵容许金花实施犯罪。许金花是主犯,直接导致了刘某琪死亡。刘江在这次事件中起次要作用,被认定为从犯。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履行职务,还有被害人亲属委托的代理人参加了庭审。福建高院指出,刘江的行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应当严惩。法院认定原判量刑畸轻,改判刘江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维持虐待罪原判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郑江洛在现场见证了这次宣判过程。